皮肤癌主要表现为红斑状或略高出皮面的丘疹样皮损,表面会形成有鳞形脱屑或痂皮,症状与牛皮癣、湿疹、炎症等皮肤病类似。病灶的发展就会出现一些具有特征性的征象,如一个发亮的、半透明的丘疹样小结节,表面有渗血并伴有毛细血管扩张。或是疤痕样表面光滑的纤维样斑,无明显毛细血管扩张、溃疡及隆起。或是病灶内有黑色、彼此融合的小点。
皮癌的发病因素
1、日常曝晒与紫外线照射,紫外线照射后人体黑色素的防护与免疫系统功能相互作用后导致皮肤癌的发生。
2、化学物质致癌可分为两个时期,即开始期与助长期。开始期至所引致结果与暴露于特殊物质或致癌物质的限度密切相关,其进行不可逆转,细胞改变与遗传有关。助长期需要反复暴露于接触物,与间隔时间有关,若很长时间不予暴露仍可逆转,不发生癌肿。
3、电离辐射,长期从事放射工作,因忽视防护措施而导致患有辐射性的皮肤癌,但是近年来在放射仪器设备的改进和技术的进步同时也加强了各项防护措施,所以职业性皮肤癌几乎不再存在。
4,慢性刺激与炎症,恶性皮肤肿瘤会发生与发展在瘢痕慢性溃疡、形成瘘管、窦道的部位、有些亚洲人群中嗜好咀嚼烟草或槟榔,故口腔或口唇部位易发生鳞状细胞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