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的整个孕期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孕早期(孕12周前),孕中期(孕12~28周之间),孕晚期(孕28周以后)。孕妇在孕期的检查次数一般为12次左右,检查时间为妊娠28周前每4周一次,妊娠28~36周为每2周一次,妊娠36周以后则每周一次。若孕妇存在妊娠高危因素风险者如妊娠期并发症、血糖血色素异常、B超检查异常等,则建议酌情增加产检次数。
孕期检查项目及时间
1、第一次产检(孕12周前)
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
超声检查(6~7周)。
基础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凝血功能、甲乙丙肝、梅毒、艾滋等检查项目)。建议空腹。
2、第二次产检(11~14周)
NT检查:测量胎儿颈部透明厚度,可以早期诊断婴儿染色体疾病和早期发现多种原因造成的胎儿异常。
胎心率(12周后):一般会采用多普勒胎心仪来听胎儿的心跳是否正常。
心电图:判断孕妇是否有心脏疾病。
基础检查:量体重、血压等。
3、第三次产检(15~20周)
唐氏筛查(16~18周):检测胎儿是否患有唐氏综合征的风险,建议空腹。
基础检查:量体重、血压、宫高腹围、听胎心音、血尿常规等。
4、第四次产检(21~24周)
胎儿超声系统超声筛查:俗称“大排畸”,主要检查胎儿是否患有畸形。如四肢、内脏器官、面部等缺陷。
超声波检查。
基础检查:测量体重、血压、宫高腹围、听胎心音、血尿常规等。
5、第五次产检(25~28周)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初步筛查孕妇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基础检查:同上。
6、第六次产检(29~32周)
胎儿系统超声筛查:俗称“小排畸”,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查验胎儿是否生长受限、羊水及脐带异常情况。
基础检查:同上。
7、第七次产检(33~35周)
1、基础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凝血功能、甲乙丙肝、梅毒、艾滋等检查项目)。建议空腹。
8、36周后每周一次产检(共5次)
电子胎心监护:主要用来评估胎儿在宫内的状况。
超声检查:37周主要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情况;40周主要观察羊水量。
基础检查:测量体重、血压、宫高腹围、听胎心音、血尿常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