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为了防控艾滋病的发生与传播,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人生健康权,同时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来制定的行政法规。2006年通过该法规,2019年进行修改,增加了脐带血等造血干细胞的应用价值等。
条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可以歧视深受艾滋病病毒困扰的病人、家属、感染者等,艾滋病病人及家属的如就业和入学等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2、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艾滋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部门内或相关工作人员来学习有关于艾滋病防治的法律和政策等知识,同时在艾滋病的治疗和诊断过程中,应当对病患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工作。
3、除了用于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的,其他因各种原因需要采集或使用人体内脏器官等进行工作之前,需要进行艾滋病的检测,未经检测不可使用。
艾滋病病患应当履行的义务:
1、艾滋病病患不可以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否则视为犯法。
2、艾滋病病患在就医时,需要将客观事实如实告诉医生。
3、艾滋病病患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其他人。